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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商品名称】: 畅沛
【药品规格】: 0.5mg,1.0mg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适应症状】: 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用法用量】: 剂量本品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进行1周的剂量递增,之后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mg;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对无法耐受本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可暂时或长期将剂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2次,每次1mg。对于初始治疗未成功或治疗后复吸的患者,目前尚无后续12周疗程的疗效资料。由于在戒烟治疗结束的最初阶段,患者的复吸风险较高。对于该类患者,可考虑在戒烟疗程结束时,逐渐减量至停药(见【注意事项】)。有戒烟意愿的患者,和获得更多建议和支持的患者,戒烟治疗更易成功。特殊人群肾功能损伤患者轻(估测肌酐清除率>50ml/min且<80ml/min)至中度(估测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中度肾功能损伤且无法耐受不良事件的患者,可将剂量降至每日1次,每次1mg。 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估测肌酐清除率<30ml/min),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给药剂量应从每日1次,每次0.5mg开始,3天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mg。本品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应用本品。 肝功能损伤患者 肝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服用方法 本品应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
【不良反应】: 无论是否接受戒烟治疗,戒烟本身即伴随多种症状。例如曾有报道试图戒烟的患者出现烦躁不安、抑郁情绪、失眠、易激惹、挫折感、愤怒、焦虑、注意力无法集中、坐立不安、心率下降、食欲增加或体重增加等。本品临床研究的设计及结果分析中未对所出现的不良事件与药物或尼古丁戒断相关性进行区分。 本品的多项临床研究涉及约4,000名患者,治疗时间最长为1年(平均给药84天)。如出现不良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一周,严重程度大多为轻至中度。不同年龄、种族或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差异。 完成初始剂量递增后,患者服用推荐剂量每日2次,每次1mg。报告最多的不良事件为恶心 (28.6%)。恶心多数发生在治疗的早期,严重程度为轻至中度,很少导致治疗的中断。 因不良事件中断治疗患者的比例,治疗组为11.4%,安慰剂组为9.7%。在这些患者中,治疗组常见不良事件的治疗中断率为:恶心(2.7%,安慰剂组0.6%)、头痛(0.6%,安慰剂组1.0%)、失眠(1.3%,安慰剂组1.2%)及梦境异常 (0.2%,安慰剂组0.2%)。 下表中所列为治疗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均按照系统器官种类及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发生频率类似的不良反应按由重至轻的顺序排列。
【药品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 1. 神经精神症状和自杀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严重的神经精神症状(见警示语和【不良反应】)。这些上市后报告包括情绪变化(包括抑郁和躁狂)、精神异常、幻觉、偏执狂、妄想、杀人意念、敌意、激越、焦虑和惊恐,以及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与完成自杀。某些报告可能与停止吸烟的患者的尼古丁戒断症状难以区分。抑郁情绪可能是尼古丁的戒断症状,在进行非药物戒烟的吸烟者中已经有过一些报告,并且偶有自杀想法的报告。不过,服用本品且继续吸烟的患者也曾出现上述部分症状。这些报告的症状多发生于使用伐尼克兰治疗期间,但部分也出现在停止治疗后。 这些事件在之前患有或未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中都曾出现,部分患者的精神疾病出现恶化。所有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都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神经精神症状或原有精神疾病的恶化。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以及重性抑郁障碍,并未参加伐尼克兰的上市前研究,因此关于此类患者使用伐尼克兰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得以证实。 建议患者及护理人员,当观察到患者出现激越、敌意、抑郁情绪,行为或思维等非自身典型性的改变时,或患者产生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时,患者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联系医护人员。在大多数上市后报道病例中,患者停止服用本品后症状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这些症状持续存在。因此,应对患者进行持续的监测并提供支持治疗,直到症状完全消除。 伐尼克兰的风险应与其疗效权衡。经证明,与安慰剂相比,伐尼克兰能够提高长达一年的戒烟成功率。戒烟的益处是立即的、显著的。 2. 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 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超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见【不良反应】)。临床症状包括面部、口部(舌头、嘴唇、牙龈)、四肢以及颈部(咽和喉部)肿胀。此外,还有少见的危及生命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告,由于导致呼吸功能障碍需要紧急医疗处理,应告知患者,在出现上述症状的情况下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3. 严重皮肤反应 有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罕见但严重的皮肤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见【不良反应】)。由于这些皮肤反应可能危及生命,患者应被告知一旦出现伴有粘膜病变的皮疹或其他任何超敏反应的迹象,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联系其医护人员。 4. 心血管事件 本品在稳定型心血管疾病患者中进行了对照临床研究,每组约350名患者,在研究中伐尼克兰治疗组报告的某些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见【临床试验】)。这些治疗期发生的事件(治疗中或治疗后30天内)包括心绞痛(伐尼克兰组13名:安慰剂组7名)和严重心血管事件,后者包括非致死性心肌梗死(4:1)和非致死性卒中(2:0)。在持续到52周的无治疗随访期,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非致死性心肌梗死(3:2)、需要冠状动脉血运重建(7:2)、因心绞痛住院治疗(6:4)、短暂性脑缺血发作(1:0)、新确诊的周围血管疾病(PVD)或因周围血管疾病住院治疗(5:2)。52周研究期间发生的严重心血管事件(治疗期和非治疗期)由独立的盲态委员会进行判定。本品未在不稳定型心血管疾病或在筛选前两个月内发生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建议患者当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心血管疾病症状时应联系医护人员。患有心血管疾病的吸烟者使用本品时应权衡获益风险比。吸烟是心血管疾病的独立、重要的危险因素。相对于安慰剂,本品已被证实能有效提高长达1年的戒烟率。 一项荟萃分析具有类似的结果,该分析包括了15项在稳定型心血管疾病患者中进行的戒烟临床研究。结果证实伐尼克兰与心血管事件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一般注意事项 1. 意外伤害 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关于交通事故、未遂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的上市后报告。在有些病例中,患者报告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出现嗜睡、头晕、意识丧失或注意力难以集中,从而导致损伤或引起可能造成损伤的担心。应建议患者,在了解服用本品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之前,应谨慎从事驾驶、操作机器或其它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 2. 恶心 在本品的治疗中,恶心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通常是轻至中度,且是一过性的,但是对于有些患者而言,恶心会持续数月。恶心的发生率与给药剂量有关。起始阶段剂量滴定对于减少恶心的发生是有利的。在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的最大推荐剂量时,恶心的发生率为30%,安慰剂对照组恶心的发生率为10%。在起始阶段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0.5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恶心的发生率为16%,安慰剂组为11%。在12周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的研究中,大约有3%的患者由于恶心中止治疗。如病人无法耐受,建议减小剂量。 3. 药物滥用和依赖 低于1/1000的患者在本品临床研究中报告欣快感。更高剂量(大于2mg)的本品较易引起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呕吐。临床研究中未发现需不断增加剂量以维持治疗效果的证据,这提示本品不会产生耐受。突然停服,不超过3%的患者会出现易激惹和睡眠紊乱。这提示在某些患者中,伐尼克兰可能产生轻度躯体依赖,但与成瘾无关。 在一项实验室的人类滥用倾向研究中,单剂口服1mg的伐尼克兰未在吸烟者中产生明显的积极或消极的主观反应。在非吸烟者中,1mg伐尼克兰会产生某些积极主观反应的增加,但同时伴随消极的不良反应,特别是恶心的增加。单剂口服3mg伐尼克兰,无论对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均会产生不适的主观反应。
【批准文号】: H20090422
【生产企业】: PfizerLimited(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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